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为了赚钱或是食用,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那么,非法捕鱼如何处罚?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捕鱼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 使用禁用的 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 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趣元素】
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 禁渔区、禁渔期或者 使用禁用的 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 行为。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
客体是 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 管理制度。水产资源,包括具有 经济价值的 水生动物和 水生植物,是 国家的 一项宝贵财富。为了 加强对水产资源的 保护,国家通过 立法对水产资源繁殖、养殖和 捕捞等 方面作了 具体的 规定。 国家鼓励、扶持外海和 远洋捕捞业的 发展,合理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在 内水、近海从事捕捞业的 单位和 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 作业类型、场所 、时限和 渔具数量的 规定进行作业。不得在 禁渔区和 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的 渔具、捕捞方法和 小于 规定的 最 小网目尺寸的 网具进行捕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国家对水产资源的 管理制度,危害水产资源的 存留和 发展。 因此,必须依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 犯罪予以惩罚。2、客观要件
本罪在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 禁渔区、禁渔期或者 使用禁用的 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 行为。3、主体要件
本罪的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 可成为本罪的 主体。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至于是为了营利或者其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过失不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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